您现在的位置:730月子网 > 女人养生 > 泡脚四忌讳
一忌刚吃饭或空腹后泡脚。应饭后半小时后。
二忌水温过高。应40-50度。
三忌时间过长。应20分左右,微微出汗既可。
四忌自作主张,乱放中药。
泡脚禁忌:经期或妊娠期妇女;有出血症状的病人不可泡脚。
泡脚时:
上半身不出汗,下身出汗→肾寒;
上身发热,下半身不出汗→气虚。
下一篇:泡脚时注意事项
上一篇:泡脚四忌讳